新设拍卖企业公示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、《拍卖管理办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审核下列单位符合拍卖企业设立条件,现予以公示:
 

 

公示时间为2018417423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423日前,将有关材料发送至48-365365流通处。地址镇江市政府1号楼12楼,邮编:212050,电话:84433556,电子邮箱:zjltfzc@163.com
 
 
 
20184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