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示《镇江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
 

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,二手车交易越来越频繁,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、二手车经营行为,确保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关于规范二手车流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。现依据市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出台的有关程序要求,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对外公示,征求公众意见,如有异议请在7月30日前与我局市场处联系。
联系人:段飞
联系电话:84433557
附:《镇江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》
 
 
48-365365
2016年7月13日